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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岚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亿元

        2017年,区财政局按照区委、区政府决策部署,牢牢抓住“突破园区、聚力招引”头号工程,不断深化财税改革,完善政策措施,加强收支管理,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,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亿元,完成30.8亿元,同口径增长38.8%。

        一是依法做好组织收入工作,强化收入预算约束。全区财税部门精心组织,依法组织征管,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,层层压实责任,提前完成全年收入计划。全区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8.64亿元,税收占比93.0%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和税收收入比重高居全市第一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,支持经济转型升级。继续实施财源建设扶持政策,灵活运用引导基金、贷款贴息等政策,拨付企业技改等项目资金11080万元,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;全力支持“三招三引”工作,拨付专项资金2000万元,保障全区招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修订完善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积极“筑巢引凤”,推动钢铁、化工等产业招商建链、补链,提升核心竞争力,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。清理涉企收费项目,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的招商引资软环境;大力支持实体经济,继续设立10亿元过桥资金,全年共计使用2.04亿元,有效控制风险外溢,稳定金融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切实保障改善民生。预算编制进一步注重优化支出结构,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,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。坚持民生优先导向,加大民生政策配套资金筹措力度,确保民生支出稳步增长,2017年全区民生支出规模达到21.60亿元,占财政支出的81.8%。

        四是加快投融资改革步伐,拓宽融资新渠道。深化投融资改革,积极整合融资平台,将城建投资公司和兴岚发展公司进行整合,组建新岚山财金集团公司。系统重组国有企业,增强市场竞争力,激活国有资产,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。规范举债用好政府债券资金。做好政府债券争引工作,争取到位政府债券7.27亿元,其中存量债务政府置换债券4.77亿元;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.5亿元。充分利用置换债券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,累计偿还拖欠工程款1.72亿元,维护了政府诚信和社会稳定。通过争引到位的债券,优化了债务结构,增强对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保障能力,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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